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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江在督导检查“创文”工作时强调:注重常态长效 提升创建水平

12月15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江到市区重点路段参加“创文”执勤,实地督导检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对进一步做好“创文”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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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江先后到凌云路、湛北路、光明路、和顺路沿线主要交通路口,现场查看早高峰交通情况,对个别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电动自行车行车不按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当场予以劝阻,对“创文”期间市区交通秩序、志愿服务、卫生环境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提出具体要求和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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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江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辅警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抓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以“创则必成”的坚毅决心推动各项创文措施落实见效,确保高质量通过年度测评检验。要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整治重点路口、重点路段、重点时段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机动车随意调头、行人乱穿马路等突出问题。要夯实责任主体,严格对标对表,逐项逐条对照测评标准推进创建工作,巩固前期成果,消除弱项漏洞。要形成工作合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科学调度,规范管理,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来源/平顶山日报 记者/卢晓兵 文图/孙海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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