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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职、担当尽责,全力以赴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落实,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治安秩序保持良好。全市刑事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69.12%,没有发生重大突发案事件,道路交通总体平稳有序,没有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大范围长距离交通拥堵,各景区秩序良好,为广大群众外出祭扫、踏青游玩创造了安定有序的社会治安环境。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省、市领导高度重视清明节安保工作,多次召开视频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并对清明节期间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等工作作出指示。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房国卫主持召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视频调度会,对假期安保维稳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市公安局制定周密的安保维稳工作方案,局党委班子成员全部下沉一线,到分包联系分县局实地督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各警种部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措施,主动工作,确保各项安保措施落实落细。
严密巡防,快速反应
严格落实特警、交警、网格警、机关警、武警联合巡逻机制,加强街面显性用警,确保社会面平稳有序。全市特巡警出动街面巡逻警力3389人次,发动群防群治力量3939人次,盘查人员855人次、车辆549辆次。以“豫筑平安”行动为载体,依托“一村(格)一警”工作机制,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9起。保持对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31人。
动态管控,清零隐患
全市累计出动交通警力3426余人次,警车912余辆次,设置临时执勤点13个,发送“两公布一提示”信息238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有序。全市政工宣传民警随警作战,撰写发布新媒体信息37条,展现了鹰城公安忠诚使命、服务人民的优良形象。强化景区隐患排查和人流疏导,服务群众救助27起,各旅游景区安全有序。扎实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积极会同市应急、林业部门持续对林区、墓地等重点部位防灭火工作巡查排患,共检查社会单位1438家次、整改火灾隐患996处,全市未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故和森林火灾。
清明节期间,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严督实导,分管领导分兵把口、履职尽责,广大民辅警坚守岗位、无私奉献,有力维护了全市社会大局稳定治安秩序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