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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和汽车驾乘人的安全防护水平,减轻交通事故后果,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统一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平顶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自6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汽车驾驶人、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二)摩托车驾驶人、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
(三)电动自行驾驶人、乘坐人员未戴安全头盔且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
二、整治范围
全市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和城市道路。
三、整治措施
(一)自6月1日起,我市与全国、全省同步开展“一盔一带”查纠活动,将通过现场查纠及电子监控取证等方式,依法查处汽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二)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未戴安全头盔且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执勤交警将予以劝导、教育、纠正,消除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隐患。
(三)涉及出租、客运班车、校车、快递、外卖等行业的驾乘、骑乘人员存在上述情况的,将同时抄告企业及行业主管部门;对交通违法频发的企业,将建议主管部门采取约谈、曝光、依法处罚或停业整顿的方式,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对不服从管理、阻碍执勤执法的,将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配合,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自觉摒弃交通陋习,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通告。
平顶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