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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实施以来,
平顶山警方深入贯彻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提前谋划部署,深入分析研判,重拳出击,
接连破获多起非法出租、出借、出售电话卡和银行卡等案件,
现已行政处罚22人,有效形成打击震慑效应。
2022年12月1日以来,平顶山警方按照省公安厅党委统一要求和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对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零容忍”,严厉打击非法收购、出租、出借、出售电话卡和银行卡违法犯罪行为,以及非法使用GOIP、VOIP等设备为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提供帮助的行为。深入研究法律适用,用好法律武器,对涉嫌实施帮助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人员,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有关规定处以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
案例一
2022年12月26日,鲁山县公安局对下发的“断卡”线索,重点研判,顺线深挖,将涉嫌非法出租个人支付宝账户,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人周某、张某抓获归案。经审查,违法行为人对其非法出租支付账户谋取利益的行为供认不讳,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对2人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案例二
汝州市的张某于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期间,为谋取非法利益,将自己名下银行卡非法出借给他人使用,为诈骗团伙提供转账服务,构成非法出租银行账户。2023年1月4日,汝州市公安局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有关规定,对张某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今后,平顶山警方以2023年“雷霆1号”反诈专项行动为载体,持续贯彻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向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发起猛烈攻势,进一步强化严打严防工作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张卡涉案可罚款10万、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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