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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四大亮点解读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将于2026年7月1日正式施行,作为行政复议法配套核心法规,条例进一步细化复议工作流程,紧扣便民维权、强化监督、实质解忧、源头治理四大方向补齐制度短板,全力筑牢行政争议化解法治防线。

一是便民维权,畅通权利救济通道。条例聚焦群众办事痛点,全面优化复议办事流程,依托统一线上复议平台,实现复议申请、材料提交、案件查询全流程线上办理,明确线上线下复议活动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同时细化案件管辖、申请期限规则,拓宽复议申请人范围,明晰各类案件受理标准,落实复议应收尽收原则,消除群众维权门槛高、流程繁、找人难等问题,让群众维权更省心、更便捷。
二是强化监督,刚性约束行政权力。条例全面压实层级监督职能,要求复议机关同步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与合理性,既纠正违法执法行为,也规范裁量不当、程序瑕疵等问题。细化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流程,严查违法红头文件;健全复议决定履行督办、追责机制,打通监督闭环,倒逼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把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三是实质解忧,推动纠纷案结事了。摒弃重程序、轻化解的传统模式,将实质性化解争议贯穿办案全过程。完善复议调解、和解工作机制,督促行政机关主动纠错;优化听证审理、现场核查等办案方式,直面群众合理诉求,减少程序空转,避免群众复议、诉讼来回跑,真正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四是源头治理,前置防范行政争议。坚持治已病更防未病,针对复议案件暴露出的执法共性漏洞,规范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制发流程,督促行政机关补齐执法短板、完善管理制度。推动执法关口前移,从源头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减少同类行政争议重复发生,助力法治政府长效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