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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满足春节期间学生群体、旅游探亲群体和外出商务、劳务等群体的办证需求,有效服务群众办证和企业出海,平顶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利用周六组织开展“周末专场办”,为广大市民提供“特色化、人性化”服务。
专场时间
第一场:1月24日 9:00-12:00
第二场:1月31日 9:00-12:00
第三场:2月7日 9:00-12:00
专场地点
平顶山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温馨提示
1、已满16周岁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除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监护人陪同办理,并提交到场监护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监护关系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委托他人陪同,除提交上述原件外,还需提交监护人手写委托书原件及陪同人员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持有效期限内的证件前来办理即可。
4、原出入境证件仍在有效期内,且剩余有效期限不足六个月需要换发的,或因申请学习、探亲等长期签证确有换发需要的,请一并携带原件。
5、现场拍照要求(制作照片采集)
着装:请穿着深色上衣(领口适中,避免高领、吊带、无袖等奇装异服)。
眼镜/配饰: 请提前取下眼镜(含隐形眼镜、美瞳)、项链、耳钉、耳环、发卡等所有头部及颈部配饰。
妆容/发型:请勿化浓妆(如假睫毛、浓眼影、鲜艳口红等),保持面部清洁自然。如为披肩发,请扎起来,露出双耳和完整额头、眉毛,避免头发遮挡面部。
联系方式
平顶山市公安局
出入境管理支队咨询电话:
0375-3222090;12367热线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