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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清明至,春风细雨寄哀思。
在这个慎终追远的日子里,我们格外怀念那些为了鹰城平安而献出宝贵生命的战友。他们用热血铸就忠诚,用生命践行誓言,把最后的背影留在了挚爱的岗位上。
今天,让我们共同追忆王高峰、叶光辉、王峰涛三位战友的事迹,致敬英雄,汲取前行的力量。
王高峰:留下“最后遗言”的交警尖兵
王高峰,男,1974年出生,生前系原平顶山市公安局建设路分局交管巡防大队副大队长。
2015年春节,王高峰带领民警连续一个多月奋战在查处酒后驾驶和春运交通整治行动一线,没有休息过一天。
2月20日,农历大年初二,王高峰像往常一样到单位上班。午饭后,他和同事一起加班,其间感到身体不适,同事劝他休息,他简单服了些药继续坚持。当晚20时30分,因过度劳累,王高峰突发脑干出血,昏倒在工作岗位上。
在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昏迷中的王高峰断断续续告诉妻子平玉霞:“请你转告大队领导,我不能参加明天的值班了,请他们安排好工作。”
这句话,成了他的临终遗言。2月22日12时10分,王高峰经全力抢救无效,因公牺牲,年仅41岁。
王高峰被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市委追授王高峰为优秀共产党员,号召全市党员干部向他学习。
叶光辉:把“生”的机会留给群众
叶光辉,男,汉族,1982年7月生,河南汝州人,生前系汝州市公安局临汝镇派出所副所长。
2021年11月18日17时50分,临汝镇菜园村发生警情,一名犯罪嫌疑人驾驶挖掘机正在破坏他人房屋。当日值班的叶光辉带领6名民辅警迅速赶往现场。
为防止犯罪嫌疑人伤害无辜村民,叶光辉不顾危险冲上前制止。当行至菜园村高速桥南50米时,犯罪嫌疑人突然停车,操作挖掘机铲斗旋转横扫,将叶光辉和辅警尚士琳扫倒在地,后又用铲斗向叶光辉猛砸,致使他头部、背部多处重伤。
当日23时56分,叶光辉经全力抢救无效,壮烈牺牲,年仅39岁。
从警16年,叶光辉长期扎根基层,心系群众。在大峪派出所做户籍警时,他经常带着办公设备上门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和老年人办理户籍业务。他常说:“群众的事无小事,再小也要办,而且要办好,只有这样才能让人民群众满意。”
与他共事4年的辅警尚士琳回忆:“遇到危险情况,叶所总是让我们退后,他自己冲在前面。”
叶光辉牺牲后,被河南省人民政府评定为烈士,被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2021年11月22日,团省委、省青年联合会追授他“河南青年五四奖章”。
王峰涛:倒在元宵节的“拼命三郎”
王峰涛,男,回族,1979年出生,生前系原平顶山市公安局姚孟分局案件侦办大队民警。
2018年3月2日,农历正月十五,本应是万家团圆的日子。然而,王峰涛在值班24小时后,又到宝丰县看守所提审他侦办的一起涉恶犯罪团伙的嫌疑人。返回途中,他突感心脏不适,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却回天乏术。当天11时44分,王峰涛因公牺牲,生命永远定格在39岁。
从警13年,王峰涛始终奋战在基层一线。他走遍了曹镇乡35个行政村,先后调处办结830多件影响辖区稳定的矛盾纠纷和复杂案件,没有一起信访投诉,没有一起冤假错案。
在湛河区检察院未检科科长刘桂芳眼中,王峰涛每次报送的案卷质量都是最高的,“从来没有一次返工”。他的同事张艳峰说:“王峰涛的心里只有工作,只有别人,唯独没有他自己。”
王峰涛牺牲后,人民日报刊文缅怀,市委作出开展向王峰涛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他用短暂的一生,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
青山埋忠骨,史册载功勋。
王高峰、叶光辉、王峰涛,三个闪亮的名字,三座不朽的丰碑。他们用生命践行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铮铮誓言,他们是鹰城公安的骄傲,是人民群众心中的英雄。
清明时节,让我们向所有为公安事业献出生命的英烈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英雄已逝,精神长存。
砥砺前行,是对他们最好的告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