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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2022〕30号
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现就调整我市部分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自6月27日0时起,对进入主城五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人员,扫“场所码”、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其他各县(市、区)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从7月1日0时起,实施“扫场所码+查验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全覆盖。
二、对不遵守上述疫情防控规定,强行进入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扰乱正常秩序的人员,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单位、商务楼宇、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饭店、文化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要继续要落实好消毒、通风、测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平顶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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