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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力震慑交通违法行为,警示交通参与者,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现将一批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01
2022年8月19日23时30分许,杨某英驾驶车牌号为渝AD***5的小型客车,沿兰南高速公路许昌方向行驶至K216(叶县境内)时,因变更车道与吴某方驾驶车牌号为豫ADW***5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上述两车受损。
当事人杨某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
当事人杨某英负此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吴某方无事故责任。
02
2022年8月16日12时30分许,柏某明(驾驶车牌号为苏E9***M的小型客车,沿宁洛高速公路南京方向行驶至K666(汝州境内)时,因右后轮爆胎车辆失控与高速护栏发生碰撞,造成本车受损。
当事人柏某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当事人柏某明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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